蛋糕加盟的三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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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你投資哪個行業(yè),選擇哪個項目。在投資前一定要作全面了解。現(xiàn)在投資蛋糕店的創(chuàng)業(yè)者越來越多。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開蛋糕加盟店有哪些模式,為開店作好充分的準備。
1、特許加盟
介于上述兩方式之間,通常加盟主與總部要共同分擔設立店鋪的費用,其中蛋糕加盟店鋪的租金裝潢多由加盟主負責,生財設備由總部負責,此種方式加盟主也需與總部分享利潤,蛋糕加盟總部對加盟主也擁有控制權,但因加盟主也出了相當?shù)馁M用。
因此利潤較高,對于蛋糕加盟店鋪的形式也有部分的建議與決定權力。日本多數(shù)便利商店體系皆采此種方式經營。
2、自愿加盟
是指個別單一商店自愿采用同一品牌的經營方式及負擔所有經營費用,這種方式通常是個別經營者(加盟主)繳交一筆固定金額的指導費用(通稱加盟金),由總部教導經營的知識再開設店鋪,或者經營者原有店鋪經過總部指導改成連鎖總部規(guī)定的經營方式。通常這樣的方式每年還必須繳交固定的指導費用,總部也會派員指導,但也有不收此部分費用者,開設店鋪所需費用全由加盟主負擔;由于加盟主是自愿加入,總部只收取固定費用給予指導,因此所獲盈虧與總部不相干。
此種方式的優(yōu)點是加盟主可以獲得全部大多數(shù)的利潤而不需與總部分享,也無百分之百的義務需聽從總部的指示,但缺點是總部因此可以不負責任,往往指導也較松散,此外店的經營品質也不容易受到控制。許多臺灣連鎖飲食業(yè)多采用此種方式經營。
3、委托加盟
與自愿加盟相反,加盟主加入時只需支付一定費用,經營店面設備器材與經營技術皆由總部提供,因此店鋪的所有權屬于總部,加盟主只擁有經營管理的權利,利潤必須與總部分享,也必須百分之百的聽從總部指示。
此種方式的優(yōu)點是風險極小,加盟主無須負擔創(chuàng)業(yè)的大筆費用,總部要協(xié)助經營也要分擔經營的成敗,但缺點是加盟主自主性小,利潤的多數(shù)往往都要上交總部。